用絮凝剂处理废水的关键是选择适当的絮凝剂, 同时凝聚处理的条件对效果的影响极大。对于乳胶漆废水宜采用阳离子高分子絮凝剂。
本文对用HCD 季胺型和SG 改性淀粉型两种阳离子高分子絮凝剂处理乳胶漆废水的条件和效果作了探讨和评价。
在乳胶漆废水中加入适量的HCD或SG ,搅拌数分钟即有絮花出现, 静置时该絮凝物立即自然结团, 结团物体积小、易清除并可用机械方法脱水。处理后的水无色、透明、透光率可达90-98%, 其化学耗氧量较处理前下降39-64%。
影响处理效果的主要因素有− 废水的PH值, 絮凝剂的用量和废水的含漆量等。
HCD和SG 必须在酸性条件下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处理前应将废水的PH 值调到3.5 或3.50 以下。在一定的絮凝剂用量范围内处理效果随着用量的增加而明显改善但当达到一定量后再增加絮凝剂用量处理效果不再改善。处理含漆量为0.5%的废水,HCD用量以4,7PPM(以废水量计) 为宜,SG用量为30PPM , 处理后水(静置5分钟) 的透光率均为90%。
在废水含漆量高低不同时只要选择适当的絮凝剂用量均可得到较理想的处理效果, 对含漆量较高的处理效果更好。从处理成本和效果考虑, 待处理废水的含漆量一般不宜低于0.5%。处理后水的化学耗氧量有大幅度下降, 用HCD 处理的更佳。
用HCD处理乳胶漆废水的费用较低。如条件选择适当, 凝聚处理后静置05 分钟即可达到理想效果, 故处理可直接在聚合釜或制漆槽中进行不必另添设备。所需絮凝剂费用0.235 元/ 吨(以含漆量为1%的废水计)。